更新时间:2018-06-17 14:57作者:李一老师
创新发展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现实坐标上,正经历新旧动能转化。从国内看,我国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必须依靠创新发展,把科技创新潜力更好释放出来,有效破解产能严重过剩、资源环境约束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难题,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从全球范围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发达国家正在推进高起点“再工业化”,这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只有紧紧依靠创新驱动,才能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抓住和用好宝贵的战略机遇期,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产业新体系、构建发展新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创新发展的着力点,为未来五年创新发展提供了路线图。按照这一路线图,既要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又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既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又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既要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又要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贯彻全会精神,广东要按照路线图,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落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政策举措,率先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与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驱动因素,是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
二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十八届五中全会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协调发展理念,旨在补齐发展短板,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体现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统一,是立足长远、谋划全局的战略考量,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