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4:51作者:李天扬老师
2.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丰富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命题,在“从严治党”前冠以“全面”一词,这在党史上是第一次。众所周知,一个新命题的正式形成和明确公开,是总结长期理论经验与实践经验的产物,不是一蹴而就、一日所成。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再创造。它不仅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五位一体”的党建总体布局,更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提并论,使四者之间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光辉,饱含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了大量论述,提出了众多管党治党的见解和论断。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严治党要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典型引导和全面提高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等。关于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政治规矩包括党章、党纪,这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软性约束。党纪国法是一个统一体,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这些论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从严治党的根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认识、新飞跃,而且不乏新主张、新思维,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意义
1.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迫切需要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掌政权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正因为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全面推进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新了中华五千年文明,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一系列伟大成就的取得证实了党的先进性,更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与信赖。换言之,党的先进性,集中表现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从这个角度说,全面从严治党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工程。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全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使党永远保持生机勃勃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