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19作者:三水老师
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可采取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不影响日常工作;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3.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整合部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党委(党组)要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省委每个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了解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责任清单,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首要内容,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4.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展学习交流。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