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3:36作者:三水老师
七、精细管理
精细管理是指对精准识别、精选路子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帮扶机制、长期的工作机制、进退机制和帮扶监测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建立长期的工作机制。乡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干负责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乡要为贫困对象建立扶贫工作服务窗口,按照县扶贫部门的要求,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收集、核实村上报贫困人口变更情况,并整理、上报脱贫、返贫人口名册,并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村和贫困户信息更新工作;村两委要落实一名长期固定从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及时调查和掌握全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返贫情况,贫困人口年收入变化情况,查找脱贫和返贫原因,为脱贫和返贫人口建册上报。乡人民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好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对年度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上报,将脱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进行登记统计,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乡级上一年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数据更新、上传。
(二)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遵循规模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贫困户进退机制,由乡将县分解的年度减贫计划逐级分解到各村(街)。由乡人民政府以识别贫困户的标准为依据,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定点帮扶单位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进行到户调查,初步拟定脱贫名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确定脱贫农户名单,并在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并在行政村公告。对脱贫的农户由乡人民政府、帮扶责任人、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于每年的12月底前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进行脱贫管理。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等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农户,按贫困户识别流程要求于每年12月底前重新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
(三)建立帮扶监测机制。乡级要经常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按照《扶贫手册》上明确的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成效等进行监测,做到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县扶贫办。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扶贫开发攻坚战精准扶贫工作由乡扶贫开发攻坚战指挥部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感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