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7:42作者:李一老师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处置,对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要研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法改变的,要稳妥慎重地给予组织处置,并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立足岗位作贡献。基层党组织要以“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为主要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自主创新活动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组织党员采取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开展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党员干部给普通党员示范,普通党员给群众示范,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要注意区分在岗党员和无职党员,区分机关部门和窗口单位,引导党员从本职工作做起,从一件件惠民利民的具体事情做起,让身边的群众感受党员的新变化。
党支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贯穿到日常活动中,坚持边学边做,学要聚焦、做要扎实,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员活动,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志愿服务、联系群众等活动,“七一”前后要集中组织1次主题党日活动。
六、组织领导
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研究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委社会工委、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市国资委党委等部门参与,成立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