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14:52作者:李一老师
㈧ 其他事项。本方案中要求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或组长、副组长报送的材料,均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转报,纸质文档一式五份(附光盘)。
市区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脱贫发[2017]5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市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重要意义
作风是党的形象和生命,作风建设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当前,脱贫攻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政策举措基本出台,关键要抓好落实。但一段时期以来,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作风攻坚战。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摸清作风建设薄弱环节,落实专项整改措施,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
㈡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㈢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