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6:43作者:三水老师
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
36.“六个责任”:
党(工)委(党组)负主体责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直部门(单位)党组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分管领导(含县直部门党委书记和镇街道组织委员)负直接责任、党组织其他成员负联系包抓责任、组织政工干部负具体责任。
37.“六个制度”:
建立定期汇报交办制度、常态化督查制度、点名通报制度、定期排序制度、述职考评制度、领导约谈制度。
38.“六个挂钩”:
实行抓基层组织建设与评优树模、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干部选拔任用、问责追责相挂钩。
39.“一集中两报告”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每月至少集中带头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报告上个月学习工作情况和个人应向组织报告的有关事项。
40.“三个工作日”制度:
党委(党组)议事日、支部活动日、党员奉献日制度。
41.“解难帮困、强基惠民”行动:
突出五个重点解“五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以明责督责问责为重点,解决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重点,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以开展“五服务五争当”主题实践活动为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以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为重点,解决党员、第一书记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以加强分类指导为重点,解决少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实施五项行动帮“五困”,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实施贫困村党支部“两力两率”排查提升行动,帮助解决群众脱贫攻坚方面的困难;实施“党内关怀”行动,帮助解决基层党员干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实施活动场所“功能提升”行动,帮助解决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方面的困难;实施“八送”行动,帮助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国有企业解决党建基础薄弱的困难;实施“共驻共建”行动,帮助社区解决党建工作合力不强的困难。
42.“双基”建设:
党建基本制度和基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