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04:37作者:王华老师
开展“学转促”活动,基础在“学”。要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用总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
开展“学转促”活动,关键在“转”。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作风不实是我们更大的敌人”理念,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锲而不舍、扭住不放,坚决纠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着力涵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务求实效的新风正气。
开展“学转促”活动,目的在“促”。要聚焦总目标,树立必胜信心,排除杂音和干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维稳工作措施,以铁的纪律和好的作风保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地生根、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认清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学转促”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过程中,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差异很大,“学转促”活动的内容安排、方法措施等都需从实际出发,注重分类指导,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力戒形式主义。作为党组织的“领头雁”,“一把手”要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担负起职责,在“学”上下功夫、在“转”上见真章、在“促”上出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当争做“学转促”活动的先行者,面对能力不够、干事不优,拿出气魄去苦练勤学,面对问题敢克服、不惧怕、能完善,在“学转促”活动中不断反省自我、摆正自我、增强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