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3:50作者:王华老师
(四)强化党纪意识,坚守清正廉洁。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担负起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不廉洁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同一切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牢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坚决执行新修订的“三条例、两准则”,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查、反思整改、筑牢底线。时刻进行自我“身份”提醒,坚持原则、公正办事,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树立“阳光交往”意识,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条例》学习,了解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内容与方式方法,做到大胆监督、善于监督、支持监督,从而解决“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问题。用好党内监督这个“法宝”,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构建全天候、全覆盖、立体式监督网格,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正风肃纪工作,把权力关进笼子。同时,强化单位内部监督,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确保干部队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