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3:30作者:王新老师
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要突出主题,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而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更是我党的重要优良传统。笔者以为,这“四讲四有”是对新形势下党员“合格”标准内涵的深刻揭示,与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内在一致。因此在实践中,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对照检查,正确衡量自己,切实对标赶超,努力争做“四个合格”的党员干部。
一是对党忠诚,在党员的身份上做到政治合格。对党忠诚,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义务,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是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党性分析存在“应付”心理、“闯关”心态,搞形式走过场,标准不严,效果不佳等问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才能为党负责、为民尽责,才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贡献与奉献,才能向党向人民交出一份问心无愧的答卷。
二是廉洁自律,在纪律做到守纪合格。对标“四个合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着眼于“实”。民主生活会不是一次活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方法措施等都需从实际出发,注重分类指导,而党员就需要学好《党章》党规,其目的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要把好党的性质宗旨“高线”、党的组织原则“准线”、党员义务权利“基线”、党的纪律规矩“底线”,真正搞清楚党员干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进一步弄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道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是勇于担当,在工作上做到履职合格。合格党员要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表率。做合格党员,不是喊在嘴上的口号,贴在墙上的标语,写在纸上的空话,而是必须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党员是标杆、是引领,党员带头干,影响一大片。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在工作、学习中,通过自己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最现实的体现。
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有的党员干部信仰缺失,对马列主义心存犹疑,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缺乏信心,甚至信奉西方价值观念,把配偶子女移民国外,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走人;有的精神空虚,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遇事“问计于神”;有的在政治上不清醒,对待大是大非问题态度暧昧,不做斗争,不敢亮剑,还讨巧说些“便宜话”,甚至不仅不反对,而且参与传播宣扬;有的在面对各种利益矛盾时,没有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对本职工作考虑得少,对个人发展考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