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3:28作者:王新老师
(三)在遵守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不够好。讲集中多一些,说民主少一些,对一些大的活动安排、大的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做得还不够。比如,有时部长办公会流于形式,存在为程序而走程序的情况。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班子成员之中缺少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看似和和气气、形势大好,实际上缺少严肃的党内生活锻炼,不利于形成真正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局面。
(四)在遵守和执行工作纪律方面,一是执行上级政策不够十分到位,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方面不是十分有力。比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一直也提了,也要求了,但是做的不够到位;再比如,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要求,建立买官卖官档案,到现在也只是做一些初期启动工作,后期没有跟上。二是担当意识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有一团和气的“老好人”思想,习惯于“办好事”,不善长“唱黑脸”,管理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不愿开展批评得罪人,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帮助不够,对一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闹不团结的班子严肃批评、督促整改不够,对一些慵懒散奢和不称职干部的处理还比较软。比如,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更多的是体现在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缺少有力有效的举措,没有把这个好的机制用好。三是保密意识不够强。对个别打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消息的人,有时态度还比较“暧昧”,缺少坚决回绝。
(五)在遵守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一是个别同志认为经过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洗礼,正风肃纪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缓一缓、松口劲的思想,缺乏打“持久战”的准备。二是个别同志主观上认为组织部门是清水衙门,自己在党规党纪不会犯什么错误,思想上重视不够、警惕不够。三是对部机关廉政风险排查仍不够细致,面上安排安排,真正研究谋划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具体问题不够。比如,省委查处的典型案例郝天宇,虽然一开始只是一般干部,但就是因为在某些方面有了发言权,找他办事的人多了,请吃饭的人多了,一步一步走上“翻船”的结局,而反观部机关在这些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还查找不到位、不细致。)
(六)在遵守和执行生活纪律方面,一是“八项规定”还有改进空间,在一些相对较“软”的地方还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比如召开一些工作会议时,强调规格高、规模大、视觉效果好等,发放不必要的材料,很少考虑会议成本。再比如,去县里开展工作,有时让县里负责接送和安排吃饭。二是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意识不强,在有些工作中有不计成本、铺张浪费的情况。比如,在公务接待中为了显示驻马店人的热情,有时超规格接待;在办公用品采购配备等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够节俭的现象,有的电脑还能使用却束之高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