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4:44作者:三水老师
坚持深入群众,提升凝聚群众能力。一要带着感情深入群众。组织工作虽然政治性、政策性强,要讲原则、讲程序、讲法纪,但也是一种“有情”的工作,不能板着面孔、冷酷无情、没有温暖,也不能沾沾自喜而自认为“高人一等”,更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只有带着责任、带着热情、带着真诚投入工作,才能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及群众的尊重、信赖和拥护,才能真正在组织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要以宽容开放的心态对待群众。组工干部要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对待群众的“高看一眼”,谦虚为怀,谦和为人,谦让从事。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充分尊重和体谅他人,多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多与党员、干部、知识分子交朋友,以平等、谦和之德温暖人、感召人、凝聚人。三要树立融入群众的作风。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章办事,不讨好卖乖、不跑风漏气、不以权谋私,做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要强化奉献意识,时刻保持一种平常之心,胸襟坦荡,真诚待人,任劳任怨,默默工作。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文办会办事多一点简洁朴实、少一点奢侈浪费,让组工干部成为群众值得信任的人。
切实尊重群众,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要尊重群众首创。要从群众中总结工作经验,到群众中检验工作成效,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善于依靠群众的智慧提升组织工作水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及时收集群众的创造性信息;要善于挖掘,有效地提炼群众创造的经验,并把它应用于组织工作。比如及时总结推广权家湾乡创新的以“马上办、代着办、领着办、流动办”为主要内容的“民事代办”工作法,德兴乡民情“6+4”工作法等。二要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符合基层群众的愿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尊重群众意愿,多搞调查、多听民声、摸准实情、把握规律,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实践证明,尊重群众意愿,有利于使群众主体地位与党员主体地位有机统一,通过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服务群众来凝聚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教育群众,能有效调动和激发蕴藏在群众中间的巨大创造活力,使组织工作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三要切实解决群众问题。作为组工干部,必须带头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要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坚持力量向基层集中、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要带头参与“双联”行动和机关干部“一线服务行动”,通过示范带动,切实形成解决群众问题的有力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