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10作者:王新老师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顺应党心民意,坚持党要管党不松懈、从严治党不放松,创造性地提出并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派驻巡视全覆盖,再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年多来,管党治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
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便在于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加强制度建设就是治本。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要唤醒440多万党组织的责任意识、激发8800多万党员的担当精神,迫切需要一部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党内法规。
贯彻中央精神,体现时代要求
——党中央对问责工作高度重视,旗帜鲜明、领导有力,为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指明了方向
67年执政,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认识到: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责任就落实不下去。
党中央对问责工作高度重视,旗帜鲜明、领导有力,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明确提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
翌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等人员法律责任。同时强调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
一年之后,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部分中,再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三年多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级党组织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高悬问责利剑,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了一些有效经验和做法,有的实践创新成果迫切需要固化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