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08作者:王华老师
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也给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
“问责条例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形成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纪委责无旁贷。要严格落实要求,发挥制度建设的治本作用。”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认为,贯彻执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心系使命,认真履责,增强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敢于担当,严格问责,强化执行,有效督责,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永则表示,下一步,永州各级纪检机关将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抓好制度完善,做好废、改、立工作,在全市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及时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并在全市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问责条例的震慑作用。
“问责条例的正式颁布,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从历史和实践中走来,开启了新的高点。”慈利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侯铁夫认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贯彻运用好问责条例与“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问在平时、追在点上、落在实处,以问责倒逼履责,让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2016年单位机关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10篇
怀远县民政局党总支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过程中,有的放矢地结合近期省、市、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把案例违纪事实与《条例》“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相对照,领会对违纪处理依据,使参学党员牢记于心、学记于心,取得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明确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