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1:29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二、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人民赋予了人民警察执法权,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每个公安民警都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我们执法者在每一项工作中,在每一次执法行动中,都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到公安执法环境的公正、公平。才能有效的消除治安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任何一点敷衍和疏忽,都是对国家和人民重托的辜负,任何一点搪塞和玩忽职守,都是对同志和人民不道德的行为,都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
第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尺,共产党员必须
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深刻认识党的群众基础的份量,把自己作为人民的公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为民办事、为民分忧的机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坚持敬民、爱民、利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把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作为共产党员的追求和目标,使各项工作都体现先进性的要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汇报人: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