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24作者:李一老师
自习书记发表“七个有之”的讲话以来,结合最近一段时期查处的“老虎”、“苍蝇”的违法乱纪行为,我们惊讶的发现,其所作所为大多属于“七个有之”的范围。这是因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找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甚至想为一己私利影响组织上对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些年,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而且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夸官”的陋习,这显然是与我们党现在开展的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相悖的,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夸官”本身就是一种很不接地气的炫耀行为,其过程也往往伴随着公款吃喝,这显然是与“八项规定”相悖的。这也成为某些怀有不纯洁目的拉拢腐蚀干部的开端,不难想象此后有发生“权钱交易”的可能。
党的纯洁性,在当前这一时期显得极为重要,现今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如果精神层面的修养跟不上的话,我们党的干部往往把持不住,被“糖衣炮弹”所击垮,成为某些人的“保护伞”也成为了党的“蛀虫”,人民的公敌。翻看贪腐官员的履历,大多数都是基层升起来的干部,工作的前期也往往是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随着权力的增大,欲望也随之膨胀,便出现了“七个有之”中所表述的种种怪象,因此,从根源上杜绝“七个有之”的怪象,加强党性的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也便成为了跟这种现象做斗争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