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22:07作者:王华老师
“四个全面”从攻坚性、突出性、根本性要求的实践上对治国理政方略作了进一步的展示。“四个全面”对治国理政方略的具体实践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性要求。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在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的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格局的构建,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方面,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障痼疾,依靠全面深化改革开启新一轮改革浪潮。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在打一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性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能够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使改革所牵涉的各方面矛盾与问题在法治的框架下获得解决,而且能够及时巩固、发展改革的成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性要求。党的领导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必须使全方位、全面性意义上的从严治党成为执政党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即必须在管党治党的内容上,保证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都体现出高标准、严要求,在管党治党的实践上,保证从严治党的长期化、制度化,使从严治党成为党组织建设的常态,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与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