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21:27作者:李天扬老师
竞赛类别 | 专业名称 |
数学 | 数学类 |
物理 | 物理学类、工程力学 |
化学 |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
生物学 | 生物科学类 |
信息学 | 计算机类、软件工程 |
2、“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3、“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六、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八、其他
1、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查验后加盖公章。
3、本人申请材料按简章中所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材料邮寄信息如下,请自行估算寄达时间,以免错过材料接收截止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