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20:42作者:李一老师
2.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后,同时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网上确认表》(网上打印、签字盖章);(名称根据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确定)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其他材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综合素质评价表、个人陈述(手写打印均可)等。
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173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资格审核,确定“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立人计划”考生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2.缴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测试资格审核结果(网址:http://www.uestczs.net/signup)。通过审核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后续手续,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
(1)测试地点:四川成都
(2)测试内容:
笔试(数学、物理)+综合面试。“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考生面试附加英文面试环节,“立人计划”考生只需参加综合面试。
测试安排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4.入选
测试成绩满分4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面试200分)。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立人计划”考生根据面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的材料,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招生资格及预录专业范围,并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5.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总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规则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获得“直通格拉斯哥计划”资格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3.录取原则: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的本科一批次控制线。
4.专业安排
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由我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考生专业志愿、学科特长及高考成绩,在其入选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特长生计划”入选考生:根据其学科特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在其入选专业范围内确定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在1000名以内(不含加分),可直接入选“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
“直通格拉斯哥计划”入选考生:若达到录取条件,直接进入“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的“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
“立人计划”入选考生:根据其学科特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在其入选专业范围内确定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在1000名以内(不含加分),可直接入选“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