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3:16作者:王华老师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自主选拔测试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30日前公示。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
(二)缴费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要求,每人缴纳130元考试费,缴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注:逾期不下载打印者将被视作自愿放弃。
(四)测试
1.测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数学、写作;
(2)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注:测试内容适当体现我校财经特色。
2.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测试时间:2016年6月15、16日。
4.测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5.注意事项:考生参加测试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注: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抽签为准。
(五)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自主选拔测试成绩、各专业预录取计划数和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文科和理科进行录取。为尽量避免考生专业志愿过于集中,造成个别专业不能录取满额的情况,参加预录取的最低分数控制线设定为预录取总数的125%,在此范围内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