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29作者:王华老师
8月1日,四川省2016年征兵工作正式开始。根据计划,2016年全四川省入伍的大学生将占新兵总数的33%。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各级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大学生入伍激励政策,大学生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等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什么优惠政策?记者从省征兵领导小组获得权威消息——
优先选拔使用。省征兵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
学费资助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按本科和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考学升学优惠。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同样优惠。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就业安置扶持。各地将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享受加分政策。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