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7 22:42作者:三水老师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大学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曹均章:国家近几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除入伍前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这四个“优先”外,服役期间和退伍后还大致享有四项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等。二是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按照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三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四是就业安置扶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
此外,我省针对大学生士兵还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包括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对从四川省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为退役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安排专项落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