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1:19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复查,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且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软件工程专业(下设8个方向:信息工程、软件技术、大型主机、嵌入式系统、网络安全工程、信息获取与控制、工业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工程、数字动漫)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
第十七条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学生完成大类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政策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关于体检标准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要求: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应用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自动化(按大类招生,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气信息工程、环境工程五个专业)等专业;色盲考生不宜就读我校工科专业。
学校奖励资助奖学金:为鼓励优秀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其金额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在校期间,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以及多项专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