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1:13作者:李天扬老师
7.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校内公告栏进行公示,5月20日前统一发文公布本年度转专业学生名单;
8.获准转专业学生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转入学院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
四、其他说明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教学活动仍按原专业进行。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授位要求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指导工作,妥善做好本年度转专业工作。
教务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