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09:28作者:三水老师
七、文化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招生
报考文化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的考生,其专业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八、医药卫生三类的招生对象和招生考试办法
医药卫生三类按《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新生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毕业和就业
新生入学费用、入学时间及复查等事项,均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待遇、毕业和就业,均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中,职教师资班学生毕业后应首先满足生源所在市、州的用人需求。
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从严治招
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培养高层次实用人才,构建职业教育人才“立交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普通高校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积极报考高职学院;要强化招生管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政策“26个不得”的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和有关责任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