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3 13:34作者:王华老师
日前,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省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于2016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对部分考生实行加分照顾,是上世纪50年代起,国家为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体现国家有关政策而制定的政策。加分政策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鼓励性加分;一类是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予以扶持的扶持性加分。多年来,高考加分政策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据悉,近年来,由于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出现了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资格造假等问题,影响了公平公正,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为此,教育部等国家五部委2010年联合出台文件,调整加分项目,规范加分程序,并于2014年开始全面实施。这次调整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加分项目仍然偏多,还是存在少数人以获取高考加分为目的的功利性倾向,录取照顾政策中也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教育部等五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了素质教育实施。
《意见》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在取消加分项目的同时,明确继续鼓励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升学通道等相关鼓励政策,如取消体育尖子加分,但相关考生可选报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取消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类加分,但考生的相关特长和潜质可在高校自主招生中享受一定优先权;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但对特别优秀的,高校可以破格或单独考试录取。二是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和程上遏制甚至杜绝加分资格造假现象。三是兼顾区域差异,平稳有序推进。一方面保留涉及国家安全和稳定、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少数民族、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等类别的加分项目,另一方面可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办法,允许各省因地制宜,制订本地实施方案。
据悉,四川将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四川省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四川省政府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