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9:57作者:李一老师
3、中共党员:新生党员需携带县级及以上地方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为新版党员介绍信,介绍信一式高教网,需将第二联和第高教网一并交至我校;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介绍信抬头: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去往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另请携带党员档案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入学后须交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共青团员:携带团员证。团员证不慎遗失的,须出具乡级及其以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入学后交各学院团委),并补办新的团员证。
4、新生纸质档案办理根据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新生向当地招办咨询。部分省份要求新生自带档案报到,自带档案报到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本人所属地区招办或所在中学提取本人纸质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拆封,入学后由班主任统一上缴档案馆。若要邮寄档案请按以下地址寄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收件人:成都理工大学档案馆邮编:610059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一底片)照片10张(彩色,背面注明学院、专业、姓名)。
三、代管费、服务性收费标准
(一)教材费
除中英联合办学项目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商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2014级新生教材费900元/人外,其余2014级普通本、专科新生教材费800元/人,由计划财务处收取。教材费为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
(二)军训服装及军训教材费
学生军训须统一着装。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学生统一代购了军训服装,每生收取军训服装费、军训教材费等110元,由计划财务处收取。
(三)体检复查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入学新生须进行体检复查(包括从校外升入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体检复查项目包括内、外、皮肤、眼等科常规检查和肝功、血常规检测、X光检查等,按低于成都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体检复查费60元/生,由计划财务处收取。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和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学生、儿童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医办〔2014〕8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4学年度大学生和2015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1号)规定,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4学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收取标准为五年制2010级学生每人补缴10元;五年制2011级学生每人补缴20元;四年制2011级学生每人补缴10元;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每人缴80元/学年;专升本学生每人缴80元/学年。该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