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08:06作者:李一老师
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参照内容
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 [1] 》,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2] 。
基本步骤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2、党支部推荐;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申请--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是没有严格时间规定的,只要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积极到上级党委争取并例行相关程序就可以,即使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很长时间,也未必会成为预备党员,这要取决于党委的发展计划和是否分配给你们单位预备党员的名额。
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1990年8月1日) [2] :
第二章 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