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06:57作者:李一老师
“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做到系统辅导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动态编写、修订和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及分类别的税收优惠指引,帮助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广大纳税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
年底前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
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实现2018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时间标准,2018年再压缩10%以上;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在税务注销等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凡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如相关资料不全,可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办理相关业务。
税务检查要一视同仁
记者也注意到,《通知》特别提出,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必须做到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少打扰乃至不打扰,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表示,稽查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坚决依法打击恶意偷逃税特别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同时又要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