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4:25作者:才子老师
1、区外货物运往区内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优惠。对保税区运往区外的货物,视同进口,海关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以及征税、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
对区外企业运入区内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区外企业”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优惠政策二:区外销售给区内的货物可凭相关手续办理出口退税。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加工企业并运入区内供区内加工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包括水、电、气),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物流企业并运入区内供物流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包装物料,区外企业凭出口发票等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3、优惠政策三:区内之间货物流转免征流转税。对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即对区内各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天津东疆保税区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8月1日起,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天津滨海新区金融优惠政策
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摘要: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区财政支持,支持额度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的高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的50%,每年兑现一次。
总结:目前天津开发区,滨海新区,保税区采取的优惠政策都以高新技术产业,新型科研机构,外资企业,生产型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并且对注册资本有一定的要求,才能实行税收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