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6:23作者:才子老师
纳税减负应对物价上涨
财政部门权威数据说明“3500元”的意义: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有约 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 轻,体现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补偿。”他进一步说明,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参考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而这个数据我 国并没有专项的统计,所以主要参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国务院提交议案时,是按照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就业者人均负担系数,再参考前几年 的增长比例,确定一个扣除标准,法律最终把减除标准从3000元进一步提高到3500元,更具有前瞻性。
三天起征点提高500元
今年4月,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之后的两个多月中,“3000免征不解渴”的呼声从未降温。
6月27日上午,草案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未作修改,但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在当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分组审议时,有常委会委员指出,网上征求意见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占83%。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充分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
6月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6月30日,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个税法修订后,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左右,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约为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按照9月1日实施算,4个月大概减少个税收入530亿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