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6:51作者:李一老师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013年4月21日下午不慎丢失钱包(内装现金约1400元和银行卡、医保卡、驾驶证、身份证等)。贵校三年级(3)班王栋玉同学傍晚在人民路财政小区门口绿化带附近捡到了钱包,等待无果后,准备第二天交到南关小学,让学校帮忙联系失主。家长考虑里面证件较多,失主一定非常着急,根据身份证和电费缴费单上的信息经过多方打听,在晚上10点多联系上了我的一位同事,使我在第一时间得知此喜讯。
今天上午王栋玉的家长通过照片等信息确认比对后,将钱包归还给我,当确认东西一件不落时,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感慨万分:在这雷锋精神渐行渐远的当今,我的钱包能失而复得,的确出乎意料。当我拿出500元钱以表酬谢时,他的家长坚决不收,说实在要谢就口头表扬表扬孩子吧,希望孩子能以此为动力去做更多的好人好事,让这一件事教育感染身边更多的人,将这一正能量更好地传递下去。
本人的感激之情无法言表。王栋玉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他的思想行为与父母、学校、老师的教育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南小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希望学校能在公开场合对王栋玉同学给予表扬,以示鼓励。让更多的孩子能从中学习,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发扬光大!
再次为贵校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学生而致敬!
此致
失主:户县信用联社胡某
20xx年x月xx日
【篇八:给学生的拾金不昧表扬信】
在全力构建和谐校园的日子里,我院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大学生中亮点频闪,我院经济管理系03级公管3班的史佳同学拾金不昧的事迹迎来了天津音乐学院的感谢信。
10月20日,我院经管系公管3班的史佳同学在天津工业大学拾到天津音乐学院管理系王磊同学遗失的钱包,其中包括人民币上百元、身份证、银行卡、听课证等重要证件。仅仅凭借钱包中提供的微薄线索,史佳同学几经周折才将遗失物交到天津音乐学院教务处,使丢失钱物完璧归赵,失主表示万分感激。
史佳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院大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在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所有同学共同努力,齐心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
同时,这种行为也展现了天农学子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使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得到了社会和其他高校更多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