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14:22作者:李天扬老师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推算
(四)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2017年末,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7801.55万人、居住在乡村的3367.45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69.85%和30.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65个百分点。分区域人口城镇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85.29%、60.07%、43.52%和48.58%,比上年提高0.44个、0.05个、0.84个和0.73个百分点。2017年,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58.52%)高11.33个百分点,为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较高的省份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比上年增加190.25万人,增长2.50%,比同期常住人口增幅高0.95个百分点。随着常住人口不断向城镇区域集聚,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比例上升,乡村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逐步缩小。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占比为92.37%,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46个百分点,乡村家庭户户均人数为3.57人,比“十二五”期末减少0.40人。
(五)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在人口普查和人口变动调查中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婚姻与家庭的稳定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全省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婚姻状况占比分别为:未婚24.16%、有配偶(包括“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69.99%、离婚1.32%、丧偶4.54%。若与上年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广东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26个百分点,有配偶、离婚、丧偶占比分别低3.61个、0.58个和1.06个百分点。广东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占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配偶占比低于全国平均的主要原因是受年龄结构影响。根据201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广东常住人口中15-22岁人口占比为12.30%,比全国平均高2.37个百分点。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反映,2010年广东常住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5.55岁,比全国平均高0.7岁。大量的跨省流动人口进入广东,广东平均初婚年龄以下年轻人占比相对较高是广东常住人口未婚比例高的主要原因。与“十二五”期末相比,2017年全省有配偶、离婚、丧偶人口占比分别提高1.50个、0.25个和0.30个百分点,未婚人口占比则下降2.04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比上升,未婚人口占比下降以及离婚人口占比保持在较低水平,说明广东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