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09:18作者:王华老师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攀枝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学府广场2号楼市政务中心2楼
咨询电话:0812-33459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盐边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35号润鑫大厦二楼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12-865715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