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09:19作者:王新老师
窗口续签:(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申请表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2个工作日内,审批4个工作日内,制证4个工作日内。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香港团队旅游签注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其中,受理8日内,审批14日内,制证8日内。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口岸签证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到达厅
咨询电话:0773—280505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根据国际航班到达时间提前半个小时
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大村门清泉路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3—88207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夏季)14:30—17:00(冬季)
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