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09:15作者:李一老师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1、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2、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郴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8号郴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735-2286218
工作时间: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9:00-12:00,14:00-17:00
桂阳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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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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