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09:21作者:李一老师
证件有效期:
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6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
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
咨询电话:0594-268279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 15:00—18:00)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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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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