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5:11作者:李一老师
(三)编制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四)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五)负责市直参保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核、征缴计划的制定以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办理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七)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八)负责市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
(九)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有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的查询,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十)承担法律法规确定的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2317563、82319516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就业、再就业和创业服务指导工作,申报、登记、审核、发放组织起来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性补贴;
(二)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培训机构和培训结果的认定、初审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
(三)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
(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建立完善人才库,收集发布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开展全区人才(劳动力)招聘活动,做好中介服务,实施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和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
(五)为全区企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有关部门配合,为委托单位培养(培训)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
(六)管理辞职、辞退、终止聘用和解聘人员档案、管理外资企业中方人员和自费出国人员档案、管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流动人员档案;
(七)受委托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理人事代理事项;
(八)负责失业保险登记、征缴和失业人员救济金发放及个人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233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