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5:47作者:王新老师
4、本区域所属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5、本区域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7、由云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云浮市罗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院)管辖范围
1、省驻本市企业和本市辖区内企业、民办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市直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3、市直属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4、市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五、云浮市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院)管辖范围
1、省驻本县企业和本县辖区内企业、民办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县直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3、县直属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4、县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六、云浮市郁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院)管辖范围
1. 省市驻郁南县企业和郁南县直属企业、民办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 上级驻(直管)郁南县机关(单位)和郁南县直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3. 上级驻(直管)郁南县机关(单位)和郁南县直属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4. 郁南县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5.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