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7:46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前往云南某电力公司开展上门服务,成功调处了172名职工的社会保险集体争议,并现场制作送达签收了仲裁调解书,赢得了企业和职工的称赞。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开展巡回仲裁过程中,了解到云南某电力公司存在部分职工社会保险费欠缴和少缴的历史遗留问题。为确保职工老有所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省仲裁院经过2个多月时间,作了摸底调查、与职工代表商谈做政策宣讲、解释和劝导,依照科学办案程序,制定了精准的调解方案,合法高效完成了调解工作,避免了职工因表达诉求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据悉,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2015年3月1日挂牌成立以来着力打造“阳光仲裁”、“巡回仲裁”、“法律援助”三大亮点工程。目前,省仲裁院建立了一支由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工商联、企业人员及省内高校法学教授等组成的“第三方”兼职仲裁员队伍。一名云南省人大代表兼职仲裁员在参加庭审后说,“阳光仲裁”对不断提升仲裁依法办案的公信力,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