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3:48作者:三水老师
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区分 | 幼儿园 等级 | 保育 教育费 | 寄宿制 住宿费 | 全日制 伙食费 | 全日制 托管费 | 备注 |
2012年秋季入学 | 省优 质园 | 330 元/月 | 150 元/月 | 每天一餐两点的幼儿园伙食费标准为8元/天;每天两餐一点及以上的幼儿园伙食费标准为12元/天。幼儿园根据市场物价实际情况,伙食费标准允许浮动,上浮不得超过30%,下浮不限。 | 每月80元,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和托管时间的长短,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 1、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情况适当浮动,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需上浮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事先必须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假期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3、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平时正常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每生30元/月。 |
市优 质园 | 250 元/月 | |||||
合格园 | 190 元/月 | |||||
2013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 省优 质园 | 420 元/月 | 1、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情况适当浮动。实行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无财政拨款的幼儿园,可在规定的公办幼儿园对应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5%、20%和30%,下浮不限。幼儿园财政拔款的类型,以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为依据。需上浮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事先必须持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并盖章,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假期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正常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3、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平时正常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每生50元/月。 | |||
市优 质园 | 320 元/月 | |||||
合格园 | 230 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