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27作者:才子老师
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税法规定标准的企业。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以下三个标准:第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第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第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上述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减按20%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法定25%降为20%外,从2010年开始,国家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执行20%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再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是小微企业增值税及营业税优惠政策。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千元至2万元。自2013年8月1日起,起征点政策统一调整到2万元,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10月1日起,小微企业月免税销售额(营业额)由2万元提高至3万元,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通过填报申报表即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利好多,落实是关键。,全省小微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60亿元。其中:11.1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3.25亿元;74.1万户增值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39.3亿元,26.8万户营业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17.2亿元。税务部门通过落实优惠政策给纳税人送上真金白银,使纳税人真正享受到了税收政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