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6:52作者:三水老师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
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
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纳税人应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疑难解答】
1.纳税人能否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即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教?
『正确答案』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并不要求企业如此早地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几乎没有企业如此早地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由于税务机关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此时办理汇算清缴反而比较麻烦。大部分企业是在5月份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另外,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不能早于最后一月或者一季度的预缴申报。
2.对于需要审批、审核或备案的,能否先进行汇算清缴再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
『正确答案』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例题】甲公司能否在2011年1月10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2011年1月1日和2011年5月31日之间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但税法同时要求纳税人汇算清缴的日期不能早于最后一月或者一季度的预缴申报。由于甲公司在2011年1月14日才预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因此,汇算清缴工作只能在2011年1月14日以后进行,不能在2011年1月10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纳税人的主要义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疑难解答】
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后还能否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