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11:21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扬州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扬州市企业退休增资方案信息如下:
记者昨获悉,我市2015年工作已于今年4月底顺利完成.此次调整共涉及退休职工100041名,平均月增发养老金238.7元,调整金额从2015年1月起补发,1月至4月的调整金额已于4月30日发放到位,2015年5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据了解,此次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本次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调整的主要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遍调整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在适当倾斜方面,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扬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