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09:17作者:李一老师
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周(日)主题活动。在日常开展青少年保护生态、治理水土活动的基础上,把植树节作为保护母亲河行动周,将国际地球日、环保日、防止荒漠化日等作为保护母亲河行动日,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资金募集和治理保护实践活动。
在行动周和行动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环保法等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传播、举办展览等方式,对母亲河流域生态状况、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通过举办各种仪式、纪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绿化祖国、防止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创建保护母亲河基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经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授权的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保护母亲河基金捐款受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执行统一的资金募集及管理规则,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保护母亲河工程建设,使用情况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布,接受社会严格监督。
保护母亲河行动标志意义
此标志由重叠而成。重叠的手构成山的形状,中间蜿蜒而出的一条河,象征着众志成城保护母亲河,保护共同的家园。整个标识由深浅不同的绿色构成,代表对母亲河的祝福和希望。
保护母亲河倡议书
一是要坚决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开矿、挖沙等《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禁止的活动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规资源开发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自然保护区内和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
二是要对自然保护区内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治理,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对于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进行资源开发和建设,造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制定生态恢复和治理方案,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三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违规开发和建设,并造成自然保护区严重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将协调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保护母亲河庄严宣告
从我做起,积极践行;
植绿护绿,珍爱生灵;
治理水土,优化环境;
抵制污染,倡树文明;
奉献青春,不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