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9:25作者:王新老师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
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八项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自身情况,制定了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如下: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