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2:39作者:李天扬老师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本市(州)人社局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4日至25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对农村(工业)发展、社区管理等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维稳应急处理、与群众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2)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达到比例的同类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