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02: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加分政策没有统一规定,关于退役军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农村、“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是否有加分政策建议仔细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职位说明或是报名时咨询相关招录单位,以相关招录单位的说明为准。
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一:首先你在毕业的时候就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而且如果你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当地的人事部对你的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这个时候你就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条件。
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二:如果你在应届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的时候期限已经满了,你在这个时候进行公务员报考,并且当地的部门对你考核成功,你也是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的。
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三:针对一些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由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但是最后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需要公布出来,并且需要进行档案备份。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一、青海省的“优惠政策”,内容有:
1.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4.符合以上优惠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以此为例分析常规加分政策的主要内容为:
①最普通的加分条件为少数民族,而且不用审批。
②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子女也有加分,该项目需审批,且有些考试中不对此项目的考生加分(例如2015年10月的法检系统招录司法辅助人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