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07:57作者:王新老师
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或中央驻宁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养老保险基金随同转移。
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不含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按本单位参加职业年金的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介绍,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通过改革试点已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的,改革后,符合条件的可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人员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本人。改革分批推进,第一批先将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参保,第二批将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参保,第三批将中央驻宁单位纳入参保,底前完成60%的参保任务。另外,职业年金、省级统筹、财务管理办法3个配套政策将及时跟进国家政策陆续下发
最新公务员工资标准表,如下各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