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快来看看为您提供的2016年青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详细内容吧。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
2018-11-28 09:41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领取了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金后,许多失业人员大都忘了申请领取“失业金”。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从3月起上调到每月1150元,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也相应提高,由原每月768元提高到920元。 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据介绍,失
南京的低保提标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区的城市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因为今年的低保提标文件下发比较迟,7~9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差将在10月份补发到位。快报讯(记者项凤华)昨天,南京的低保提标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区的城市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低保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为此,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下限也将随之调整。不过,因为今年的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
辽宁失业保险将覆盖更多农民工 非公经济组织及私企员工也是今年扩面重点 辽宁省今年将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这是4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辽宁省年内争取将6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使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失业保险待遇。今年辽宁省还将以非公经济组织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不断扩大
“政府对于我们中小微企业的帮扶越来越多,这也让我们对发展更有信心!”近日,江北区一家建设公司的负责人在收到提示短信后,来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了相关申报手续,这次他们可以申请到一笔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 根据《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市级统筹区于今年1月份启动2016年度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目前,申报受理工
太原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 (一)适用单位每月按照本单位适用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无法核准工资总额的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乘以本单位适用人员总数,计算缴纳金额; (二)适用人员每人每月按其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无法核准其月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上年度适用人员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 (三)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的乡及乡以下和其他企业,参照本条第(一)
【社保咨询】我原单位连续半年发不上工资,我就辞职了,现在在家待业。辞职前,原单位给我交了16个月的失业险,现在我去相关部门咨询时,他们说因为我是主动辞职的,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依据《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
第二十九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转移前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职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第三十条职工、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及失业保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失业保险是社保的一部分,很多人都比较关注失业保险的查询问题,针对失业保险如何查询是本文接下来要详细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
近年来,用人单位和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案件处理大多要经过调解、仲裁以及申诉的过程,结案时间较长,影响到失业保险待遇的及时申领。为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权益,解决失业人员不能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间及时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审核和申领手续的,可自劳动人事争
2016年9月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2016年7月起,我市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最高可领取1040元的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享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50元,较上年增幅19%,位居全省第一。 职工失业后如何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都包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 失业人员年龄<35岁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1065
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提高新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2016年1月1日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例10个百分点,即第1至第12个月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第13至第24个月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领取,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疆各地是按不含“三险一金”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失业保险金有多少?最多能领多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十堰市劳动部门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按照规定,目前,十
【失业保险金的概念】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金的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0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现决定对《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领对象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二、申领条件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
2001年7月21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
南京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持经办机构出具的《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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